城管叔叔喊你来摆摊啦!
2020-06-10


继我们亲爱的总理夸赞了地摊经济是“人间的烟火、中国的生机”之后,中华大地立刻兴起了一股人民群众口口相传的“摆摊热”。 

“摆摊”一夜爆红,小贩们也从过去被diss的“走鬼”一跃成为撬动国家经济杠杆的“地摊经济”推动者。火眼金睛的热心群众发现,大佬们大隐隐于“摊儿”了:腾讯HR摆地摊招聘人才,唱吧创始人陈华摆地摊卖唱,水滴筹CEO沈鹏也在摆摊拉活儿促新……某地甚至出现了城管队员打电话动员小贩到指定地点摆摊儿的趣事,连城管叔叔都喊您来摆摊儿了,还犹豫什么!摊儿是要摆的,可也不能乱摆,来点摆摊法则~

 



流动摊贩合法化,摆摊之前读办法!

《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流动摊贩由于难以获得“合法”身份,每每碰上城管,都会上演一幕幕“快闪地摊”场景,练就了他们耳听六路眼观八方的技能。    




2015年,广东省率先在全国提出“流动摊贩合法化”,并以“敢为天下先”的魄力出台《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规定,食品摊贩可在政府依法划定的区域及时段经营(例如:夜市、美食街等),偶尔还可以在政府临时指定的城市非主干道经营(俗称:路边摊儿)。食品摊贩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但需要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手续很简单,申请人提供身份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拟经营食品类别以及食品原料来源的说明,以及有效健康证明,即可到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登记申请,政府机关会根据抽签、摇号等方式分配摊位并向社会公布。

现地摊经济兴起,中央文明办已明确表示不将占道经营、马路市场、流动商贩列为今年文明城市测评考核内容,各省市也前赴后继地出台相应的地摊管理办法,摆摊虽妙,可摆摊之前,先把当地的管理办法研究研究!

 

不知道卖什么?这三种无证无照大胆卖!

听说不少亲们都在头痛摆摊卖啥?有三种摊儿小编极力推荐!来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所以,卖农副产品卖日常生活用品卖艺,只要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带上你的货席地而坐,即可以快速成为“摊主”啦!蔬菜瓜果卖起来,擦鞋贴膜搞起来,律师兼职干起来 ~

 

占道经营多限制,按规摆摊才得当!

地摊的烟火气确实让人心动,但不可避免摆摊占道的问题也着实让我们头疼。按以往,占道经营多是违法行为,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路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现如今国家鼓励地摊经济,是不是意味着摊主们获得了占道经营的“免死金牌”呢?




非也!虽说多地文件已对“摆摊占道经营”做出特许,但大家必须注意,占的这个“道”只能是政府明确划定的区域,且有时间限制!以珠海横琴近日发布的《关于设置流动摊贩试点经营区域的通告》为例,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明确划定了洋环路南小巷、七色彩虹路等9个试点区域“白名单”以及国际会展中心周边等6个禁止摆摊“黑名单”,经营时间定为每天6点到22点~ 此外,通告还对“摊主们”提出了合法、诚信、卫生、文明等经营要求,这效率优秀,给横琴新区综合执法局加鸡腿!

横琴新区政府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出台的新规设置九个流动摆摊试点,对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作出要求,对广大摊主和谐沟通作出引导,有助于树立特区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与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在疫情的经济困境之下给老百姓最大的支持与关怀!珠海人民摆摊的心已经按耐不住啦,希望珠海市政府能加大试点开放力度,各区能尽快出台相关的摊贩试点政策,回应老百姓的民生关切和重大需求,避免引发老百姓对政府执法人员的误会与矛盾,各位摊主,一起坐等摆摊管理规范,争做地摊英雄吧!

 

售货小车可以开,但忌违章乱停车!

这边地摊经济刚扶正,五菱就推出了摆摊王者——售货车,不愧是“人民要什么,五菱就建什么”的五菱觉悟~ 在这里小编必须提醒大家:售货车也是机动车,切记不能为了摆摊而违章停车噢,否则200元的“牛肉干”事小,酿成交通事故事大!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2018年汕头市的白某将小轿车临时停放在杏园街路口,不久林某驾驶小轿车与饶某驾驶的摩托车在杏园街相撞造成饶某死亡。一审法院依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白某承担25%的事故责任,白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白某临时停车已影响了相关车辆的通行,是本案事故的诱因之一,维持原判,判决白某对受害者家属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承担25%的比例,赔偿29613.75元,并前后承担本案近4000元的诉讼费。本案以血的教训告诉大家,开车卖货可以,但乱停车坚决不可以!

 

质量大关照样抓,合法好货才能卖!

可别小看摆地摊呐,形式上是简易便民,但质量上同样需要严抓严打!您知道吗,地摊小贩同样是《产品质量法》及《食品安全法》的管理对象哦,所以说,摆地摊也是要遵守国家相关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规定的。要是地摊小贩具有销售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或者贩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等行为,一样会受到行政机关的严厉打击以及法律的冰冷制裁!想了解更多吗?查看我们的历史文章《问题食品,你怕了吗?》获得更多食品安全资讯。

 

配合执法手拉手,城管小贩是朋友!

最近地摊人群剧增,可想而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城管以及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工作量就大大增加了,执法人员以及环卫工人们可就辛苦多啦,所以各位摊主摆摊要按规行事,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公众秩序。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不仅有严峻的行政处罚在前方等待,还可能触犯妨害公务罪!夏日炎炎,摆摊辛苦,更要和气生财~ 摊子是要摆,也要配合好执法工作、保护摊位周边的卫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人生得意须摆摊,用网友的话来说:

“富贵地摊来!给自己一个当老板的机会,成了,那就去纳斯达克敲钟,败了,那就去夜市敲锣呗~ ”

摆摊吧,后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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