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不是喜羊羊
2020-09-15



近日,“女子杜撰遭性骚扰被判一年”的热搜吸引了小编的注意。怎么回事呢?据悉,去年7月,裴某发了一则视频哭诉自己被郭某性骚扰并指责当地公安不作为,引起网媒和网民大量转发,警方查实真相为郭某因从裴某处购得一条假冒手链而由此产生双方退货纠纷,裴某视频中所述均为杜撰……



而裴某一事上榜前一周,罗冠军梁颖强暴神反转事件(梁称其因被罗强奸而被迫与其谈恋爱,同时诬告罗为强奸惯犯,后梁道歉,罗将梁诉至法院)已经伤透网友的心,大家被辜负的正义感与助人热情还没受到安抚,就又受到了一次暴击。




其实这种“狼来了”式维权已经屡见不鲜,像2018年乐清男孩“走失”事件2019年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都不仅引起了全国的普遍关注及热心帮助,更耗费了大量的警力资源。因此,这次裴某被判刑一年让网友们直呼痛快。要知道,故意制造虚假警情的行为,无论是恶作剧,还是为了博取众人眼球,或是因矛盾泄愤,都不可饶恕!



 

根据《治安处罚法》规定,散布谣言、谎报警情的行为最高可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若编造虚假的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受到检察机关的控告!如2018年乐清男孩“走失”事件的始作俑者——男孩母亲,为了考验丈夫,故意制造“孩子失联”的虚假警情,致使乐清公安局为帮其“寻子”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出动警力600余人次,其悬赏50万元寻子的“假悬赏”也在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关注,已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2019429日,乐清市人民法院认为陈某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且因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损耗社会公共资源,不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13个月。



一般,编造虚假警情的行为是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量刑。但如果像文章开头的裴某,就是为了博人眼球和闹事呢?根据两高发布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编造虚假警情行为的同时,还具有寻衅滋事罪典型行为之一——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将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裴某故意在微博上发布虚假视频歪曲事实,虚构郭某对其性骚扰的警情以及马鞍山公安严重不作为的谣言,说白了就是没事找事,起哄闹事嘛,还引发了2.3亿的阅读量,已经严重扰乱社会及网络秩序,最后获得了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恶果。



 

此外,我们还想再提醒一下,像文章开头的裴某,以及诽谤前男友强奸的梁颖,她们的这种“网络骂战”行为,并不只是民事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还涉及刑事责任。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解释,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认定为诽谤“情节严重”的行为,以裴某及梁某这种转发几千万、阅读量以亿计算的程度,无疑已经达到了诽谤罪的立案标准。



在童话故事里,放羊娃的“狼来了”透支了人们的善意,他最后也因此付出了生命代价。而上述我们提到的这些“狼来了”呼喊者,利用大家的正义与善良、占用了珍贵的警力资源后,剥夺的却是真正需要帮助的无辜受害者的求助机会。虚构警情,绝非儿戏,“狼来了”行为侵犯的是我们的“110”生命救急线,消费的是有限的社会资源、珍贵的公益之心及善意之举,不可姑息!再说了,我们广大网友又不是喜羊羊~

 

PS:想了解更多关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知识吗?去看我们的历史文章《键盘鼠标手中拿,胡编乱造叽叽喳》和《没事找事,迟早出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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