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作出明确性规定。新闻一出,大伙直呼这是“法治进步的表现”,毕竟——
生活中的花式碰瓷,千变万化,什么卧倒躺尸式、横滚突袭式、头撞玻璃式等等,真的让人不得不防,也防不胜防!“碰瓷”之痛,严重影响着民众的安全感与获得感。本次《指导意见》,用法律的手术刀,将各类“碰瓷”行为细细解剖,指向其专属的罪名。
●诈骗罪:碰瓷 +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
●虚假诉讼罪:碰瓷 + “捏造侵害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敲诈勒索罪:碰瓷 + “实施轻微暴力或软暴力 or 以扬言要实施侵害、揭露被害人违规行为、隐私相要挟”
●抢劫罪:碰瓷 + “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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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主要跟大家分享的是诈骗与敲诈勒索这两个方面的高超“碰瓷”套路,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先来看看套路一的受害者孙先生怎么说。
:2018年3月10日晚上10点,我经过珠海市香洲区北京酒店附近时,一台小车突然开得很慢挡住了我,正准备变道,我感觉车被碰了,然后就看到一个男的倒在地上,耳朵还流血。他朋友叫我载他去看医生,于是我载他们离开。路上,他朋友打电话报警并让我接听电话,我看到是打给“110”,警察跟我说撞到人擅自离开就是破坏现场,是肇事逃逸,要吊销驾照,但如果能私了可以销案。最后我给他们5000元私了,他们说自己买药就走了。
与孙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赵、张、石先生等,显然他们都落入了一场“碰瓷骗局”。2018年6月,以林某为首的该碰瓷诈骗团伙被抓获。据警方调查,他们有一套百试不爽的“碰瓷”套路:先在路边物色目标车辆,确定目标后驾驶小汽车缓慢行驶迫使目标车辆减速,最后由同伙负责骑单车碰撞目标车辆,后假装倒地并将鱼血挤在耳朵里假装受伤,进而要求对方带其去医院就医,再拨打存在手机里名为“110”的电话假装报警,接听该假报警电话的同伙再在电话中逼使被害人选择赔钱私了。去年6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林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碰瓷”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如果说前面这个“报假警、挤假血”的套路已经环环相扣难以识破的话,下面这场大戏已经可以荣获奥斯卡大奖了。据悉,该团伙实施犯罪19次仅2次败绩!这一案件由于性质恶劣及套路新颖,被湖南省高院作为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来,跟小编一起识破真相~
2018年的4月,老李觉得自己也迎来了人生的巅峰,他恋爱了,今天是他跟网恋对象首次见面的日子。小珍很漂亮,吃饭的时候,她叫了一瓶酒要调节气氛,老李春心萌动,两人对饮甚欢。饭后,小珍主动说要去唱k并让老李开车,喝了酒的老李稍稍犹豫,但小珍说不会有事,于是老李直接上路。怕什么来什么,在ktv附近一辆小轿车蹭到了老李的车,对方一下车便发现老李酒驾并说要报警,老李那叫一个心慌,最后支付了34000元才堵住对方的嘴。小珍说没心情便打车离开了,但却再也联系不上了。
不好的预感浮上心头,是的,小珍其实是碰瓷团伙的“车托”!据警方调查,这个以熊某为首的犯罪集团,有一套独特的运转方式:先由“键盘手”在社交软件上与有车男士聊天,获取对方姓名及职业信息,一旦目标同意见面吃饭,熊某便安排小珍等“车托”陪吃,“车托”负责劝酒及诱使对方酒后驾车。驾车过程中,熊某安排“车手”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对方酒驾的恐惧,以报警相威胁、勒索钱财。2019年3月,株洲市中院判决熊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车托”诱使被害人酒后驾车,以“碰瓷”方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被害人酒驾向公安机关报警相要挟,恫吓,勒索他人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
熊某等人的“大戏”让我们细思极恐,19名被设为目标的男士,有17名均被勒索了几千到几万元不止的“私了款”,剩余的2名男士是如何逃脱的呢?据悉,其中一名谭先生因咽不下被蹭车还要赔钱的恶气不愿支付,最后交警到场处理,他成功躲过了犯罪团伙的讹诈,但也等来了酒驾的行政处罚。而另一名陈先生,则是深藏不露的高级玩家,跟“车托”吃饭时偷偷把自己的酒换成了白开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直接报警且显示无酒精含量,成功惊掉了碰瓷团伙的一地大牙……
经过分解两个如此高深的碰瓷套路,相信其他碰瓷套路对我们的读者来说都是小case啦!其实不难发现,在花式百出的碰瓷大戏中,只要我们能坚持 “随时守交规 + 安装行车记录仪 + 开车不喝酒 + 事故找交警”,没有什么瓷是可以碰成功的!我们下周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