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闺”行动之“慎防吃绝”
2021-01-08


自PUA引发广大女性网友直呼恐男,近日,“吃绝户”曝光,无耻黑暗更上一层,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吃绝户”的邪恶心机,再理一理“防被吃”的法律手段文章引用的个别恶心言论可能引起读者不适,但答应我看下去!保护小仙女及亲闺女,必须得手握几招儿啊~




“吃绝户”究竟是啥?小编将通过知乎一个匿名高赞解答让大家深刻领会。问题为“农村男的考上公务员会容易结婚吗?”解答为一篇“结婚升阶指导”,篇幅过长让课代表为您总结一下 ↓↓ 

“结婚是第二次投胎,要加以利用运作升阶:隐藏糟粕思想,虚假包装自己,多花小钱拿下女友,建立穷但上进诚意人设拿下丈母娘,婚后反客为主用孩子绑住妻子,掌握主动权让母亲入住房子,吵架时对内虚心认错坚决不改,对外制造丈母娘家嫌贫爱富舆论败坏妻子名声,不断被榨取妻族资源直至榨干升阶离开。”




相信任何一个有良知有真情的人看到这篇“结婚升阶指导”,脑中都会浮现四个大字:无耻至极。我视你手中明月爱你敬你有求必应从不还价,你毫不客气全部收下还要吞我血肉吃我全家,这不活脱脱上演“寄生虫”吗?!愤怒的同时自然也瑟瑟发抖,好担心小仙女本女,身边小仙女和各位闺女啊,那怎么办!两步走,小编先教你用法律眼光读懂渣男心机。



我希望我的另一半是被宠成小公举的独生女,如果不是,希望只有姐姐。

点评:在心机男的眼中,娶独生女就意味着获得她爸妈的财产。我国不少地方还承袭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种重男轻女思想,家中房产大概率会留给儿子,因此不能选有兄弟的妻子,若仅一个女儿那无疑是唯一赢家了。同时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遗产,除非父母在立遗嘱明确“遗产只给女儿,女婿没份!”这个房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如意算盘打的真呐~

 

如果你已购房,我可以出装修及家电费用共同打造我们的温馨新家,唯一要求是在房产证上加我父母的名字,这是我对他们的回报。

点评:房产证是物权凭证,若在房产证上加上心机男爸妈的名字,不管房子是婚前婚后买的,他爸妈都会变成房子的合法产权人。如果房产证是夫妻俩人加心机男爸妈名字,但没有明确为按份共有的话,那意味着四个人对该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女方不仅白白亏了房子,就算离婚后想卖房获得己方份额房款都需要获得另外三个人的同意,难就一个字。

 

:父母姐姐曾牺牲自己供我读研,因此婚后我也需每月在我工资中支出部分支援父母姐姐的家庭开支。

点评: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非作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婚后夫妻各自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处分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同意,心机男说用自己工资支援父母姐姐就等于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一旦赠与行为完成非经法定事由是不可以撤销的。

 

:我是金融专业研究生,对投资也颇有经验,为实现利益最大化,婚后我负责打理财产你负责花钱,若你爸妈相信我能力,我也很乐意效劳。

点评:离婚时最忌讳找不到财产线索或对方转移财产,心机男掌握家中财产管理大权,若想对共同财产进行暗箱操作极其便利,况且在婚姻期间傻白甜的妻子可能都不知道家中有多少财产、财产放哪、做了哪些投资,在离婚时无财产线索仅依赖法院调查也难保无遗漏财产。至于帮丈母娘家打理财产,都叫爸妈了理财投资协议也不好意思签吧,那离婚时如何证明是委托理财而不是赠予或者投资或者入股呢?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害人之心固然不可有,可防人之心也绝对不可无啊。现奉上“防被吃”的无水干货,供大家自行取用防身:

1. 婚前建议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验对方是否为“老赖”;

2. 婚前可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查询对方婚史,若存在离婚情况建议查看是否有存档的离婚协议,重点关注对方的义务项;

3. 婚后父母为女儿买房,无论是全额购买或是只出首付,都可作赠与公证,表明房产或首付款只赠与女儿,房产证上也需有女方名字,这样才可以保证相应的房产价值完全属于女方个人。

4. 婚后若挂名为对方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需格外谨慎,因为如果对方在外私自借钱己用,离婚时这些债务可能会被对方歪曲为“共同经营”的债务而导致女方需要共同还债。

5. 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要留个心眼,知悉财产的使用、存款及投资情况等财产线索,将来若不幸离婚时才不会被动。

6. 父母若担心女儿婚姻不幸福,可作公证遗嘱,明确遗产只留给女儿但不包括女婿。

7. 若有任何疑问及不安,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我们应该相信“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爱情,也要期待“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婚姻,但也应该明白: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充满杀机的。在险象环生的“吃绝户”陷阱中,只有带眼识人,始终警惕,坚持学法,才能保护自己,守护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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