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 养不养
2021-04-16

“你等等我不行吗?”

“我的人生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啊。”

“我只有你了”。

——《我的姐姐》



截至4月14日,据灯塔专业版实时数据,电影《我的姐姐》票房破7亿。在这部电影里,姐姐安然从小就被重男轻女的父母寄养在姑姑家,安然艰辛长大,然而正当安然想去北京考研逐梦之际,父母意外双亡,独留一个素未谋面的年幼弟弟,逐梦还是养弟?矛盾爆发,愈演愈烈。

这部呈现中国现代化社会中人们面临的个人本位价值观与家庭本位价值观激烈碰撞的电影,获得一致评价“太好哭”的同时,也引发了大众的深思与讨论:兄姐对弟妹的责任有什么?这份责任有多重,又到哪儿呢?

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法律怎么说。



1. 电影中,安然与弟弟素未谋面,二人关系可以说是一块7分熟和一块5分熟的牛排——都不熟。这种情况下,安然还需要照顾弟弟吗?

《民法典》第1075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显然,兄弟姐妹间是有法律强制的扶养义务的,但前提有三:其一,弟、妹是未成年人;其二,父母死亡或无力抚养,注意这里指的是父母双方,只要还有一方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都不用兄姐来操心噢。其三就是兄姐要有负担能力。负担能力的度在哪儿,法律没有明确细化,在司法实践中由法官综合案情及证据进行判断,一般来说,若兄、姐因履行扶养义务而无法保障与自身身份相当的正常生活需要,则不被认为有扶养能力。

在电影中,安然继承了爸妈留下的房子,在医院有固定工作,每月有稳定收入,显然是有义务扶养弟弟的呀。

 

2. 安然需承担的扶养义务有多重?

仅就扶养费而言的话,安然作为弟弟的扶养人,要保障弟弟的基本生活费用。除此,因弟弟是未成年人还需要接受教育,所以安然还需承担弟弟在成年前的包括但不限于学费、书杂费等的教育费用哦。

 



3. 弟弟在地铁站上厕所时,安然萌生了一走了之的念头,这样做的后果是?

如果安然在地铁站遗弃6岁的弟弟,可能会由原来的民事扶养纠纷转变成遗弃罪的刑事案件。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若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 安然为了去北京读研,决定将弟弟送养他人,遭到了家里大伯、姑姑等其他长辈的责难。安然是否可以将弟弟送养?送养是否要经大伯、姑姑等其他长辈的同意呢?

《民法典》规定,丧失父母的孤儿可以被收养,而孤儿的监护人有权将孤儿送养。安然是不是弟弟的监护人呢?这是当然的,民法上规定的未成年人法定监护顺序首先是父母,其次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再次是兄姐,最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电影中从未提及安然兄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我们可以假设是已经身故,那弟弟的法定监护人自然而然是由下一顺位的“兄姐”,即姐姐安然担任,所以安然是可以将作为孤儿的弟弟送养的,只是应该要向县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办理好收养登记。

至于送养弟弟是否要经七大姑八大姨同意?当然不用,他们对弟弟都没有抚养义务。要是人自己不养, 还不让送给别人养,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

 



5. 影片最后,富豪家庭同意收养弟弟,但是要求安然签订“姐弟永世不得再见”协议,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收养相关规定,如果安然与富豪夫妇达成收养协议,办理了收养登记后,弟弟与富豪夫妇收养关系就此成立,安然与弟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消除,他们就不再是法律上的“姐弟”了。话虽如此,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上即使不存在姐弟关系,伦理道德上姐弟亲情仍在啊,所以,小编认为,约定姐弟不能再见的协议违背了善良风俗,应该是无效的。


好啦,本次讨论到这里就结束了。关于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还有没有问题想了解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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