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我民族脊梁者,必绳之以法
2021-10-22

“有的人永远留在了这个寒冬,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迎来春天。”

 

据环球网信息,截至19日晚,《长津湖》票房突破50亿元,成为中国影史最快破50亿的电影,票房升至今年全球第二!

这部以抗美援朝战争中长津湖战役为背景的电影,向我们展示了在零下40℃的极寒环境下,志愿军战士以钢铁般意志顽强抵抗、永不退缩的壮烈战斗史诗,他们视死如归的决然身影无不重击着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灵。


 


可是,就在大家齐齐敬畏历史和缅怀英烈之际,竟然出现了个别“唱反调”的人。



如图所示,微博大V罗某发文称“冰雕连”为“沙雕连”。

 

罗某在公共网络平台用“沙雕”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词语描述用生命铸成冰雕保家卫国的英雄烈士,严重违背事实,其文被大量阅读及转发,已然侵犯了这些“冰雕连”英烈的名誉及荣誉!罗某此举,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本罪是国家为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加强对英烈的保护,于今年3月新增的刑法罪名,指的是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月8号,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通报,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罗某刑事拘留!

不仅于此,同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罗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行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调查。《英雄烈士保护法》明文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对于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检察机关有权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其侵权责任!

 



在这个自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人们崇尚展现个性,追求畅所欲言,“个性”不是肆意任性,“言论自由”不能踩过法律的“界”。有的人被“想红”蒙了心,喜欢以倒行逆施、大放厥词的方式凸显自我,甚至不惜以诋毁、侮辱英雄烈士的“招黑”手法蹭热度博眼球,这种行为实在是自寻死路。英雄烈士是中华民族的脊梁,岂容诋毁?侮辱英烈,不仅互联网会帮你永远记忆,法律也会给你留下一生难以磨灭的印记。

今年2月,仇某使用其微博账号“辣笔小球”(粉丝数250余万)歪曲事实,贬损诋毁2020年中印边境冲突中受伤及阵亡的英烈,引大量网民激愤,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同是今年,网民许某发微博侮辱董存瑞,阅读次数高达9万次,1012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侮辱英雄烈士的行为,低劣无底线,不仅是在英烈家属的伤口撒盐,更是对我国民族凝聚及社会和谐发展的阻挠,必然承担严重的后果!

 



有位网友评《长津湖》:出来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热热闹闹的商场,老人们安逸的牌局,想说声谢谢但也太轻了……

是的,正如电影里的那句引无数观影人泪目的台词——“我们把该打的仗都打了,我们的后辈就不用打了”,没有这些最勇敢的英烈前辈的无私保护,我们根本无法享受到现在身处的和平强国、平等社会、惬意小家!所以,尊重、崇尚、守护我们的英雄烈士,是我们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用法律的武器给这些最勇敢的人以最真挚的赞歌及最有力的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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