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生在重庆的一起审判结果引起热议。
2021年7月,重庆的王女士在微店卖出一批自制的粉蒸肉和烧白后,但因产品未贴生产信息标识,遭到买家邵某起诉并索赔10倍购买价共计44991元。重庆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产品在销售时外包装未标识生产者信息等必要信息,应认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该案子是2021年9月立案的,一审开庭,法院已经判了王女士败诉,而近日法院二审再次判决其败诉。但因为王女士自述是小本买卖,难以承担巨额赔偿,索赔者的行为动机又遭人质疑,因此引发了热议。
很多人出于对弱势群体的信任和同情,站在王女士的立场,认为索赔的邵某是职业打假人,希望司法能够“高抬贵手”,体谅小生意人的不易。
而邵某则表示:王女士销售的150份扣肉,是属于三无产品,无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地址、保质期等标识,并要求女子赔偿其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法院最终也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判决王女士赔偿5万。
而在广东湛江徐闻县,也有职业打假的案例,但结局却与该案不一样。
广东湛江徐闻县的陈某从2021年2月开始了打假的职业生涯。在不到一年时间,他已跟商家打了800多场官司,获利十几万元。
然而,“打假”职业带给他的不只是高额收益,恐怕还有牢狱之灾。
2021年12月27日,受理过陈某800多场诉讼案件的广东省徐闻县人民法院,认为陈之强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将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徐闻县公安局已决定对其立案侦查。
“职业打假人”一般是以赚钱为目的,故意购买大量的问题产品或者服务,并要求商家支付赔偿。有些职业打假人以正义的态度,积极揭发商家的不法行为,以次充好等情况,但也有一些打假人,明知对方有错,却故意大量购买,再以此要挟对方赔偿。通过类似的恶意碰瓷,合法钻漏洞,让商家付出不合理的成本,他们获取不合理的收益,破坏了市场。
一方面,职业打假人为了牟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打假人一般盯着大型超市的进口食品区。大型企业市场占有率高又不差钱,容易取证(购物小票、发票俱全)、赔偿快。另一方面,对于中小微企业,特别是新店,新店的经营者往往初出茅庐,很多手续证件还未齐全,相关产品的标识也未标注清楚,因此会被打假人盯上,下单后索求巨额赔偿。因此这两类商家需要特别注意。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得到赔偿,一些案件中也对职业打假人的行为不认定为正常的消费行为,因而不适用十倍赔偿的规定,且破坏市场,向商家索要赔款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很有可能会被公诉机关起诉。
对职业打假人,商家注意那些问题呢?
第一,商家应当自检是否有以下问题:
1.进货售卖产品是否假冒伪劣?
2.进口产品是否有许可?
3.产品是否三无?
4.广告宣传是否虚假?
第二,如果有以上的任何一点,那么你就需要做以下的准备:
首先是营业执照,售卖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必须要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切勿为了“图方便”、“省事”等,不去办理。营业执照能证明商家的经营范围,避免被职业打假人找到漏洞。
其次是相关产品必须要有详细的情况说明,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能多详细有多详细。
特别是如今的电商时代,增加了网购等程序,因此很多消费者希望通过包装等信息获知其购买产品的品质,而职业打假人往往针对该部分进行打假,如某些土特产等产品,常是未经过加工和专业包装的。这些打假人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牟利为目的购买不符合法律规范的食品,要求惩罚性赔偿,给多数安分守己的商家带来损失。要想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就需要对自身的产品进行详细说明,如商家可以订购属于自己商铺的包装袋,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又或者网购途径的,可以利用视频记录相关的制作流程,记录制作日期和成分原料等等,以作证据使用。
最后是对产品的本身,广告不要虚假宣传、用绝对化用词等,如“世界第一”“最好”等词汇,这些都会被打假人截图保留,用作投诉举报之用。产品的用料也必须要符合实际,不能以假乱真,大多数打假人“维权是假,敲诈勒索是真”,要避免落下“把柄”给职业打假人。
商家在面对打假人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先咨询专业律师,积极与专业律师沟通,律师对此类纠纷有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应对,商家可在律师的指导下组织证据,避免遗漏的相关案件细节,积极应诉,从而在诉讼中获得有利的形势。
商家也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进行“合规体检”,通过律师的帮助,在企业早期就排查风险、建立合规体制、培养专业应对团队、定期培训等方式,从而在前期降低风险,防范于未然。
商家从事经营行业,也必须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遇到事情时,多咨询专业律师总没有错。
但归根结底,商家要老老实实经营,本本分分赚钱,符合法律规定,才不会让“打假人”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