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朋友有急事需要借钱,找你帮忙做保证人,你帮还是不帮呢?
近日浙江宁波,75岁的冯某就遇上了这种事,本该颐养天年的他,却扛下了28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
起因是冯某曾和朋友一起去外地做工程,但在这期间朋友求他出面做保证人,而冯某前后帮忙借了400余万元。但是没想到的是朋友偿还一半债务后杳无音信,留下累计280多万元的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因此,冯某确实应对借款承担责任。
那小编在此也给大家普及一下保证人的相关法律常识:
一、做保证人所面临的风险:
(1)代偿债务
保证人主要的责任,是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替代债务人偿还债务给债权人。因此,若债务人“跑路”的情况下,保证人就必须要替代债务人偿还相关的债务。
(2)影响征信
给他人做保证,若他人不偿还债务,而保证人需要承担责任的,若在保证期间,被人起诉至法院并执行财产的,该记录也是会在个人征信中体现的。不良的征信,会影响贷款、出行、就业,消费、信用卡使用等。
(3)资产被冻结
若被起诉到法院,保证人确需承担责任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请求法院冻结担保人的相关资产,如银行账户、房屋、车辆、股权、基金等。直至债务人的债务还清。
二,为他人做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担保方式还分为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1)一般保证是当债务人在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2)连带责任保证是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即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相对而言,连带责任保证比一般保证更为严格,更偏向于对债权人债权的保护,也意味着保证人的责任会更大。
三、若真要为他人提供保证的,小编也提醒一下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担保合同一定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内容。担保方式是作为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护体的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不要稀里糊涂就被坑做保证人。
(2)具备偿还能力。这里不仅仅是债务人的偿还能力,还要考虑担保人自己的偿还能力,是否能够在债务人无法偿还之时负担起全部的债务。因此,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一定要提前考察债务人的信誉,还款能力,不要盲目出于朋友兄弟义气就轻易为他人提供借款担保。
(3)时刻关注债务人的资金动向,用途,避免债务人跑路,自己承担借款后果。
(4)为了降低风险,可以进行反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是一种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提供保障的一种手段,以保证自己能在承担债务的情况下,还能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三思而后行,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