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湖南衡阳县公安发布消息,已破获了“9.15”特大洗钱犯罪集团案,在该案中,犯罪团伙涉嫌利用虚拟币交易进行洗钱,金额高达400亿元,目前已串并涉电信诈骗案件300余起。
近年来,洗钱的方式不断演变,不法分子为了降低成本,开始将目光投向虚拟货币,下面跟着小编了解关于虚拟货币的小知识。
一、什么是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非真实发行的货币。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常见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以太坊、币安币、艾达币、泰达币、狗狗币等。
●虚拟货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提供支持的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二、虚拟货币交易的风险?
1、虚拟货币的币值不依托任何经济实体,其价格纯粹由市场交易炒作决定,并且其极易受到外界影响;
2、虚拟货币没有正规平台,交易行为不收法律保护;
3、虚拟货币的匿名属性,导致如果在交易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司法机关难以认定交易关联性;
4、虚拟货币的匿名属性往往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洗钱的工具,买卖虚拟货币行为可能涉嫌犯罪。
●刑法小知识之买卖虚拟货币可能涉嫌的罪名:
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如何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1、不相信: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对虚拟货币等新型投资项目保持高度警惕和戒备心。
2、不传播:不要相信网络上所谓的虚拟货币投资平台,看到有虚拟货币投资平台不到处跟人传播。
3、不参与: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行为,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4、勇举报:及时举报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投资者要擦亮眼睛,保持理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被一时的利益蒙蔽双眼而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