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笑果文化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事件起因于一网友发文称,在笑果文化脱口秀专场中,演员李某某的段子涉嫌侮辱人民子弟兵,引发不适。
l 事件经过
5月15日,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决定对上海笑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依法立案调查。经查实,该公司及其演员李某某肆意篡改演出申报内容,在5月13日下午、晚上连续两场“笑果脱口秀”演出中出现严重侮辱人民军队的情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相应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325381.6元、罚款13353816元。对涉案人员及其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相关违规行为将进一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l 对涉案人员追究法律责任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诋毁、贬损军人荣誉,侮辱、诽谤军人名誉,或者故意毁损、玷污军人的荣誉标识的,由公安、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网信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即针对本次李某某肆意篡改演出申报内容,侮辱人民军队的行为,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若对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赔偿。
l 对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是?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即针对本案情况,相关部门有权“顶格”处以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且因笑果文化存在未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表演的情形,也可被“顶格”处以10万元的罚款。
目前,笑果文化称对全国各地所属线下演出业务立即进行全面整顿、学习,将搭建独立于演出业务之外的审核部门。此次事件虽一定程度上会对脱口秀行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但借用罗翔老师的话“脱口秀不是法外之地”,文艺创作只要始终坚守底线、恪守法律红线,便会再次焕发重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