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即公众将闲置资源通过社会化平台与他人共享,进而获得收入的经济现象。共享经济的核心理念强调的是物品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于是,“押金”就成为了共享产品最重要的风险止损金。近日,据媒体报道,自ofo小黄车施行退押“新政”以来,线上排队退押金用户数已突破1000万户(未包括线下排队的用户)。网友调侃称:“按每天退1万人的进度,估计两年后才能轮到自己”。
日常生活中,我们碰到的费用种类各种各样,例如,押金、定金、订金、保证金、违约金、会费、预存费、保过费等。今日,小编将在这篇文章里为大家普及有关这些费用的区分、风险以及合法性。
一、押金
押金,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常见的押金种类有:共享产品押金、租房押金、住院押金、酒店住宿押金等。
举ofo小黄车为例,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拜克公司)自主研发的共享单车从北大校内试行到全球推广只用了两年的时间,这种半公益事业的迅速发展,依靠着企业融资与用户押金之间的相互轮动来作为企业经营资本。这种企业经营模式在我国的共享经济市场里表现的最为突出。
在法律层面来看,押金的所有权归消费者还是企业?若把企业把押金拿去投资,收益归谁?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但是在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押金的有关内容作出法律规定。
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第七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向消费者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者不及时退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定金、订金
定金,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且约定的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常见的定金有:购房定金。
订金,即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订金可作损害赔偿金。常见的定金有:购房订金。
在签订购房协议时,购房者应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双倍返还的赔偿。
三、保证金
保证金,即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约定保证金交由合同相对方保管,另一种是约定向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常见的保证金有:境外旅游保证金、投标履约保证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等。
举“早起挑战团”微信公众号为例,每名用户只要交一点保证金,每天早上按时用手机签到,就可以瓜分没有签到的人的保证金。保证金门槛不高,10元起步。近日,警方初步查明,该款游戏的开发者通过修改后台数据和签到规则,在保证金进行诈骗,涉案资金3000多万元。
在此提醒网友,在约定保证金时,尽量选择向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合同相对方偷偷携带保证金潜逃。
四、违约金
违约金,即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与定金的约定一样都被法律约束,但又有不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但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法院不予支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民间借贷合同里双方约定违约金属于最为常见的现象,在这里提醒出借人,约定借款合同时应清楚约定借款用途,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以上“五金”的约定,虽然在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且难以区分使用,但是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同时,以下“两费”值得当事人更为谨慎。
五、预付费、会员费
预付费,即用户在使用业务之前必须预先支付费用,这个费用在用户成功使用业务之后再给予实际的扣除。会员费属于预付费的种类,会员费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式会员费,即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常见有健身房年费、发廊会员卡、购物卡、汽油充值卡等;另一种是协会式会员费,会员取得会籍,会费用于协会的开支,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常见有律协会费。
生活中,预付费所面临的诚信风险比较大,且易引发受害者群体性的刑事金融犯罪。常会遇到店铺没有换,但经营者换了;或者是店铺换了,提供的还是相同的服务;又或者是店铺倒闭关门,原有的经营者不知去向。
在维权上也较为艰辛,建议消费者在选择预付费卡时,多方考量商家信誉以及办卡的必需性,尽量避免大金额的预付。确需购买的,请保留好交易凭证和书面合同,一旦发生争议,立即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工商机关等监管机关寻求帮助。
六、保过费
保过费,即消费者对商家的保过承诺所要支付的费用。常见有公考保过班、驾校保过班等。虽然广告法明令禁止教育、培训类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但是这类商业宣传仍屡禁不止。
近日,朝阳法院通过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切勿轻信“保过班”的诱惑。在签订类似“保过班”的培训协议前,应着重审查培训机构的相关承诺内容是否写入合同,并注意收集、保存招生简章、宣传资料等证据。
消费者对于商家的“货不对版”不仅可以申请行政机关介入,而且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这费那费真是费心,消费者若想省心就得多留心。
作者:麦柏林律师(广东古柏律师事务所主任,金融经济类犯罪与防控板块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