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造吗?出医保新通知啦!
2019-06-12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并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作出解读。


在进入重点之前,我们先搞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者之间的区别。


图1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筹资标准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6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筹资就是交钱,由图1可知,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需要自行缴费。

小明作为城市居民,购买了城乡居民医保。2018年小明每年只需缴费220元,给到小明的财政补助有490元,但今年就厉害了,小明每年需缴纳250元,财政补助也提高至520元,总体而言人均筹资标准就提高了60元。

而大病保险是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的简称,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的政策。大病医保资金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按统筹标准划转,2018年的统筹标准为30元,今年加上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将提高至45元。


取消个人(家庭)账户

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而且此次取消的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的个人(家庭)账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仍旧保留。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图2 门诊统筹


 图3  医保基金

 

60%报销比


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病纳入医保报销;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假设珠海门诊“起付线”是1000/年,小明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今年在医院门诊看病总共花了300元,那这300元只能全部由小明出;如果小明今年在医院门诊看病总共花了1500元,那小明自己先承担1000元,超出的500元可以按规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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