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节假日,那就是宅家一族学习或者游戏的好时光。
今天一起驰骋峡谷,明日接着大吉大利~ 前段时间由于疫情的关系,游戏里奔跑着一群不用上学的孩子,也惹出了一些让家长们暴跳如雷的祸事。
“11岁儿子在家玩游戏,11天后花光父亲20万元救命钱”、“儿子沉迷网游充值4万元,母亲哭诉那是背了4万袋水泥赚来的钱”……大写的熊孩子!发生这种事怕是没人能按耐住想揍娃的心。生气归生气,问题是,任由钱打水漂吗?
不急,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游戏充值说白了是一种订立合同的行为,例如玩王者荣耀充点券的时候其实就是跟腾讯公司签订了一个网络服务合同。在民法上,订立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之一,就是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首先,《民法》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呢,像7岁的孩子,是不能独自跟别人签订合同的,如果他擅自给游戏充值,行为无效!孩子的法定代理人,通常就是孩子的爸妈,是完全有权要求游戏运营商退回钱款的哟。
其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让我们用“12岁酷爱打王者的小明”举个例子~
小明被王者幸运大奖砸中,免费获得了一份价值1000元的超绝英雄大礼包,小明开心领取。这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完美,小明的领取行为有效。
小明自己花28元买了“猪八戒—年年有余”皮肤。28元,跟一个12岁男孩的智力还是相符哒,所以,OK,小明的购买行为有效。
小明为了成为全服最酷炫的仔,自己悄咪咪用10000元集齐了一套豪华皮肤阵容。抱歉,民法大大不认为小明具备花10000元的年龄和能力,所以这皮肤能否交易成功必须看小明的代理人——小明爸妈。只有他们明确表示同意或者追认,这笔交易才有效哦!如果小明爸妈不知情,腾讯公司可以行使催告权利,小明爸妈自接到催告通知起1个月内不表示则视为他们拒绝追认,交易无效,腾讯公司就应该退钱啦。
注意哦,有些16周岁以上的孩子,虽然未成年,但如果他们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噢,充了值可退不了钱哈,必须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以上是理想,以下是现实。
何为现实?现实就是——追回熊孩子充值钱款可是困难重重哒!
实际上,现在我国的网游实名制和虚拟货币交易是比较严格的,法律依据是曾经文旅部发布的《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去年8月,文旅部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职责,该办法也被废止。但去年10月2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马上下发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里面对网络游戏账户实名注册制度,未成年人游戏时长控制及未成年人付费服务都有严格的规定,如“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
所以很多时候为了躲避未成年人严控游戏时间的限制,熊孩子会用家长的名字及身份证注册游戏,甚至直接用家长的手机玩游戏。这就导致熊孩子充值的时候,用的是家长的账号,家长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等,输入的也是家长的密码呀。所以当家长起诉游戏运营商返还充值钱款的时候(注意哦,由于熊孩子才是合同相对方,所以家长只能用孩子的名义起诉游戏运营商哦),固然不想背锅,可要证明充值的并非自己而是熊孩子,经常也是有口说不清啊!
就算举证成功,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也不会全额支持返还的哦。2016年临沂市,10岁的孩子许某使用妈妈张某的身份注册了“全民枪战”游戏并用张某支付宝充值111256元。许某起诉返还款项,法院认为张某未履行好监护职责需承担50%的责任,判决游戏运营商返还55628元。2017年郑州市,宋某使用其母亲沈某身份注册游戏并充值9061元,沈某起诉,最后法院仅支持游戏运营商负担三分之一的游戏费用即3020元。
所以呢,制止熊孩子乱花钱充值游戏的这回事儿,孩子、游戏运营商和家长三方,都是责无旁贷哒。
对于熊孩子呢,就像周董说的,“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时光荏苒,转瞬即逝,懂得感恩认真学习才是硬道理!
游戏运营商们,请履行好法律义务,肩负起社会职责,加强科技研发,完善防沉迷体系,设置有效的识别、验证、阻拦、预警等系统,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落实到位,守法游戏才是好游戏!
最后,各位家长大人,对孩子加强引导教育,做好银行卡、支付密码等财务保密工作当然很重要,可还有一点千万别忘记:那就是——看好您的手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