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食耗死癌细胞?
2020-07-03



近日,黑龙江康养中心26岁男子之死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26岁的李某前往涉案老年康养中心治“病”,气功大师刘尚林建议节食70天,每天只喝3次水李某谨遵“医嘱”,不见身体安康,却在第54天撒手人寰。

刘尚林是黑龙江当地知名气功大师,本次东窗事发后,刘大师治疗肝癌患者细节又被紧接着曝出:喝尿治疗以毒攻毒,绝食治疗耗死癌细胞……难以置信,这些笑话一般的“疗法”被某些信徒当做佛祖箴言,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去验证。现据公安通报,刘尚林已因涉嫌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犯罪被刑事拘留。


大家都知道,迷信不可取,相信科学破除迷信是政府号召,可是迷信还涉嫌犯罪?是的,而且这不只是迷信,还是邪教组织!

根据两高出台的《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邪教组织”。刘尚林披上“气功大师”的外衣,将自己塑造为“神佛”以蛊惑成员找其“治病”并牟取利益,阻碍他人正常治疗,已经是一种邪教行径。

 



那么,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犯罪是什么呢?该罪全名为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指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本罪的主观心态是过失,行为人或许是故意利用迷信蒙骗他人,但并非故意造成、积极追求他人的死亡后果,因此本罪侵犯的并非他人的生命权利,而是稳定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以及积极健康科学的社会体系。如果行为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实施煽动、教唆或者帮助成员自杀、自伤的,不成立本罪,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樊某甲自2005年起在陕西榆林市一观音庙自称“神官”给人治病。2018年,刘某找樊某甲治病,樊某甲指挥手下樊某乙及杨某以棍打、鞭抽、灌酒及针扎等方式为刘某“治病”,后刘某因身体多处创伤性休克死亡。终审法院判决樊某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樊某乙及杨某犯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与刘尚林一样,樊某甲,以及所有自诩为“天神”“观音”的骗子们,为一己私欲,散布迷信邪说以塑造自己的无上地位,“普度众生”之名行“草菅人命”之事,不仅传播了愚昧迷信的精神糟粕,伤害了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更使许多无辜民众一生深陷迷信的泥潭而迷失自我,是人民生命与精神的刽子手,罪大恶极!

 

传播迷信的人固然该死,可推崇迷信的人呢,不也是“大师”们的帮凶吗?2017年济南河县一村庄内,兄妹三人怀疑父母“鬼上身”,采取“喝黄符”、“划十字”及“殴打”等方式替父母“驱邪”,致使双亲被活活打死;2019年河北省一男子因听信“半仙”说妻子身体不适是因“蛇精附体”,为“治病”用皮鞭将妻子活活抽死……以上四人均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虽然他们同时也是迷信的受害者,但迷信并不能成为阻却犯罪的原因,相信清醒过来的他们,在意识到自己因愚昧而亲手杀害了最爱的人时,心灵的煎熬必然比身体的惩处痛苦千万倍。这些本来父慈子孝、其乐融融的家庭,却因家庭成员迷信歪理邪说、错误信仰邪教,导致亲人痛苦离世,自己身陷囹圄,家庭支离破碎。


 

不可以信教吗?

可以信教,但不可以迷信邪教!

《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为了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宗教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我国公民组织宗教社会团体,必须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因此,我们行使宗教自由的权利,必须依法信教,必须信经审查、经登记的国家认可的合法宗教!记住,健康的宗教信仰,给人以注入神圣的目标,引导人去反省自我、超越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以及实现自我,所有让我们伤害自己、他人、国家及社会的,不是宗教,而是我们不应崇拜也不能触碰的迷信邪教!

 

2003年,据《中国公众对未知现象等有关问题的看法的抽样调查》,我国每四个人中有一人在一定程度上相信算命,让人汗颜。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历时千年、迷信思想根深蒂固的历史背景下,破除愚昧迷信只能也必须是一项持久战。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致力于破除愚昧迷信,高扬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旗帜,展示崇尚科学的民众精神面貌,已经小有成效,相较2010年3.27%的公民科学素质比例,2018年公民科学素质已经达到了8.47%,呈现快速上升的良好态势。今年的全民科学素质调查已经开始了,相信我们必然可以实现“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超10%的目标!



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这场战役,需要我们每个人相信科学、学习科学、宣传科学。在文章最后,小编也想当一回科学宣传小标兵——为气功正名。在本次康养中心男子死亡事件中,小编发现,“气功都是骗人的”这类评论非常多,可不能一棒子打死噢~ 实际上,健身气功是中华悠久文化组成部分,更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将健身气功确立为第97个体育运动项目,并组织编创了“健身气功·易筋经”、“健身气功·五禽戏”、“健身气功·六字诀”以及“健身气功·八段锦”四种健身气功,在全国实施推广。太多骗子以气功之名行骗,导致国人对气功评价呈现一边倒否定评价,其实老年人容易被所谓的“气功大师”迷惑,也是出于健康养老的目的,如果我们在发现他们气功兴趣的时候,改“一刀切的制止方式”为“引导学习科学气功”,是不是会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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