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男人你该忍吗?
2018-12-03

每年11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能走上国际话题,是因为家庭暴力离我们生活并不遥远。自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截至今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统计,涉及家暴内容的判决文书高达10多万份。因旧社会男尊女卑传统思想的长期影响下,很多人都认为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弱势的女性。其实不然,男性也会成家暴受害者。


案例简要:

201710月底,江苏常州的何女士故意驾车将其丈夫朱先生撞飞并辗轧,致朱先生身体多处出血和骨折。据朱先生陈述,与何女士婚后生活十几年里,何女士每次与其吵架总会升级成拳脚相加,甚至用酒瓶打头、拿小刀捅胸口、高空扔砧板等更暴力的手段伤害朱先生。朱先生一直认为家丑不能外扬,忍忍就算,可长期的忍耐并没有换来和睦的家庭生活。直至20185月,何女士故意驾车撞伤朱先生的犯罪行为被江苏常州某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随之,朱先生与何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家暴问题从过去的“家务事”逐步跨出家门走进公众视野,获得社会舆论的关注,这是社会反对家暴迈出的一大步。



一、家暴受害者沉默的原因及保护手段

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家庭成员,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面临“三难”即发现难,取证难,执法难。家暴受害者往往为了爱、孩子、经济能力、精神压力、面子等各种原因而选择沉默,一次又一次选择原谅施暴者。

(一)申请人身保护令。

受害者可以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过程中或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15天甚至12个月的保护期。若施暴者违反人身保护令的裁定继续伤害受害者的,施暴者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收集能认定家暴的证据材料。

如公安机关的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的伤情报告、证人、证言、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以及施暴者带有恐吓内容的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


二、家暴实施者的法律责任

一是,轻则承担行政责任,按照治安管理条例对家暴实施者警告、处分甚至拘留等行政处罚;二是,重则承担刑事责任,有可能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刑事罪名;三是,民事赔偿责任,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伤害的,应赔偿其物质损失,而且,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既有权要求赔偿其物质损失,也有权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无论你是男性还是女性家庭成员,当你遭受家暴时请不要沉默,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保护着每一名家暴受害者,不仅限于家庭成员,恋爱同居关系中的暴力也是被纳入家庭暴力,均受法律约束。


作者:古筝律师(广东古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房地产与家事板块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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