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狂飙》的热播从春节到现在已经完结,剧中讲述了以一线刑警安欣为代表的正义力量,与黑恶势力展开的长达二十年的生死搏斗故事,展现扫黑行动中的黑白较量与复杂人性。现在我们抽离这些剧情,来分析关于高启强的遗产继承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结合《狂飙》的剧情分析,由于高启强的弟弟高启盛、配偶陈书婷已因身故下线;而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子高晓晨和被扶养人黄瑶存在,妹妹高启兰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那么高启强遗产的继承人只剩下高晓晨与黄瑶。
一、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
在高晓晨七、八岁尚未成年时,因生母陈书婷与高启强再婚而成为高启强的继子,高启强将其视为己出,与其长期共同生活且对其进行扶养,故高晓晨与高启强之间已形成了扶养关系,是与高启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高晓晨自然成为了高启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建立收养关系的养子女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另有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在剧中黄瑶一直称高启强为爸爸,但实际上高启强与黄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两人之间不具备合法的收养关系,并不构成养父与养女的关系,准确来说是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因此,黄瑶对高启强的遗产并不享有继承权。
在《狂飙》的大结局中,正义力量战胜了黑恶势力,高启强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因此,作为唯一能继承高启强遗产的高晓晨,实际上并再无财产可继承,也许只空留下在法律制裁面前的忏悔了。
无论是剧中还是实际生活中,关于继承的问题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继承类纠纷的问题若处理不当,很容易造成亲人之间反目的结果。如果遇到相关问题不能解决,联系古柏律师,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