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布紧急招聘信息,招来了带着完美履历的应聘者,但入职后却啥也不会甚至在多个企业同时就职,以此骗取工资底薪。近日,上海警方侦破一起伪造履历骗薪案,团伙53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初步查证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
Ø 基本案情
上海某企业于去年10月发布招聘信息并招来杨某某和曹某某等8名新员工,这些员工入职后,非但没有给公司带来任何业绩,应聘时声称能接洽的优质项目也没有一个实质性开展。3个月后企业将这8名员工辞退,却偶然发现他们在自己企业就职期间,还同时在其他企业就职,于是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调查后发现,杨某某和曹某某伙同身边亲友组成诈骗团伙,以“完美应聘者”的身份骗取企业信任后与企业形成劳务关系,入职后则通过伪造日常工作记录、雇用人员假冒客户与企业签订投资意向合同等手段维持在职状态。
目前,杨某某、曹某某等5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浦东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在职场中,难免遇到应聘者会根据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编制”履历的情形,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Ø 应聘者存在主观造假行为
用工市场中,存在少数应聘者通过“优化简历”的方式来寻找工作,在获得面试机会后,通过伪造个人学历、工作履历、过往业绩等方式将自己包装成“完美应聘者”,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的义务;另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因简历造假而顺利入职会导致劳动合同归于无效。
Ø 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意识低
传统的招聘,企业大多是通过面试后即发出offer,前期未做足够的尽职调查,甚至连背景调查都略过。就本案来看,未认真甄别应聘者而给企业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用人先核人,企业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 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
2. 谨慎审查应聘者的相关资质及提供的各类信息;
3. 对重点岗位,还可以开展工作评价访谈;
4. 严格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
招聘是企业与应聘者之间的双向选择,更是一个互相信任的过程。古柏律师提醒大家,应聘者应当以真诚的态度求职,切勿因一时头脑发昏走上简历造假甚至是犯罪的道路;而企业则需要严格核实简历的真实性,做好必要的背景调查,以防被套路诈骗而造成企业财产损失、影响企业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