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可以当钱使吗?
2020-04-21

自新冠肺炎在中国肆虐以来,我国拉动经济的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4月17日公布数据,我国2020年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这是我国自1992年起采用国民账户核算体系以来首次负增长……

各地政府为此绞尽脑汁,各出奇招振兴消费,“消费券”应时而生~ 各地的消费券都在如火如荼地摇号发放中哟,您预约了吗?


那么,“消费券”究竟是个啥?

注意,本文讨论的并非商业促销性质的消费券,而是政府发放的具有补贴性质的消费券。它们是指在特定时期,政府为了刺激居民消费或者救济社会等,以公共财政为资金来源,发放的一种专用券或者支付凭证。

 

消费券能直接当钱使吗?

不能!消费券虽然多是现金券,但它们跟人民币有着最本质的区别——使用限制。消费券一般需要在指定期限和行业甚至特定商户内使用,且只能一次性消费,不设找零,所以消费券跟人民币完全不同。

 



近日,就因为有人试图直接把消费券当钱使,闹出了一些误会。

 

4月8日,湖南省怀化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从教师工资中扣取促进消费款用于发放消费券,干部职工应在5月5日前在怀化消费完毕。群众一片哗然。这事儿,真的不能怪大伙情绪激动,将心比心,咱要是不乐意花钱就喜欢存钱呢?根据《劳动法》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获取足额的工资报酬,而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政府机关迫不及待想要恢复往日繁荣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务必要认清消费券的补贴实质,合法合规,精准聚焦,才能使消费券真正成为一副刺激消费的“灵丹妙药”!

 

据新闻报道,面对杭州政府发出的将近17亿消费券,某些商家也似乎动起了套现的歪脑筋。

 

何为套现?举个例子:商家“赚得多”邀请坏坏一起套现坏坏持有的50-20消费券。于是乎,坏坏“赚得多”支付30元,“赚得多”账户实际入账50元,其中20元即是政府补贴的消费券金额。“赚得多”在扣除10元好处费后将40元还给坏坏,最后“赚得多”和坏坏均套现10元。

 



听着怎么这么像骗钱呢?您还别说,真可能涉嫌诈骗哦!

2018年,上海某餐饮店主司徒某,利用“饿了么”首单15元红包的优惠活动伙同他人多次刷单,套现77000多元,被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批准逮捕。无独有偶,同年,广西的黄某,伙同他人以刷单方式将淘宝平台 “手淘拉新活动”中的购物红包套现,获利51580元,平南县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虽然上述案例中套现的是商业红包,可这跟套现消费券的行为是如出一辙啊。来看“赚得多”,为了非法占有政府的20元补贴,他与坏坏合谋虚构消费事实,政府授权的相关拨款平台如支付宝、微信等基于虚构的消费事实支付补贴,从而将坏坏持有的20元补贴资格实际变现为20元补贴款,已然构成了诈骗该行为一旦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立案标准,很有可能面临诈骗罪的追责。在此,建议相关政府部门加强消费券的使用监管工作,与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联动监测,预防套现骗局,保证消费券这一利好政策落实到位、精准扶持!

 



各地消费券上亿发行、百花齐放,体现了我国补贴民众、心系民生的大国魄力,也承载了国家刺激消费、恢复经济的美好愿望!让我们把消费券花起来,快乐吃吃吃、买买买,和拉动国家经济的小马车一起奔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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